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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晚报讯(记者 宋宁华)为顺应“互联网+航运”发展模式的技术创新,2月28日,上海海事法院举办“跨境物流电商平台纠纷与海事司法服务保障”专题研讨会,发布《上海海事法院关于物流电商平台纠纷案件审理指南》(以下简称《审理指南》),为跨境物流电商平台纠纷定分止争。

  来自物流电商企业、相关行业协会、海事仲裁机构、知名高校专家及律协相关专业委员会资深律师,以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和法官代表参加。

  图说:上海海事法院举办“跨境物流电商平台纠纷与海事司法服务保障”专题研讨会 周晨佳/摄(下同)

  《审理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在对多家物流电商企业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形成,为审判人员处理物流电商纠纷案件提供审查要点、审理思路以及责任归属的指引和提示。

  近年来,跨境电商新业态不断发展,货运代理作为跨境电商的配套产业,其数字化转型相伴而生,运营规则日新月异,在物流运输领域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当前,货运代理行业物流电商平台纠纷案件愈发频繁地出现在当下海事审判实践之中。传统的国际贸易货运代理已经开始向跨境电商全程物流转型,出现了“海外仓”“门到门”“FBA头程”等物流服务。上海海事法院在处理跨境物流电商纠纷过程中发现,当下面临着案由确定、事实查明、法律适用等多方面困境。

  为此,《审理指南》紧扣物流电商企业普遍关注的新问题,对跨境运输货物报关价格与清关价格不一致下的货损认定、境外目的港提货等事项,提供一定指引,并结合管辖、保全、区块链证据应用等要素,进行充实和完善,促进相关案件的适法统一。

  为紧跟货运平台化供应链化大趋势,回应海事司法护航物流行业数字化转型新需求的工作要求,上海海事法院广泛了解、深入研究了货代行业电商化趋势相关问题,做好前瞻性准备。

  上海海事法院先后走访上海、浙江等地物流电商企业,结合行业现状,就物流电商平台的经营模式、发展方向、合规风险、司法需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与研讨。在前期系列调研工作的扎实基础上,《审理指南》积极探索适应航运发展的新业态,应对新挑战,提出应对新业态下国际物流运输的审判思路,以期为审判人员提供指引和借鉴。

  物流电商平台究竟属于服务供应商,还是货运代理?在多起跨境物流电商平台纠纷中,上海海事法院发现平台主体的身份识别,成为了案件审理的关键点。为此,上海海事法院发布了《审理指南》,对此类关键点予以了解答。

  上海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对物流电商平台主体的精细划分,将物流运输服务和电商平台深入融合,对物流电商平台的主体进一步细化,明确物流电商经营者、物流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等不同主体的概念、所承担的职能以及相互间的关系。

  其次,物流电商经营者的身份识别。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以及实际履行行为对物流电商经营者的身份进行识别,以此作为最终责任认定和归属的前提。

  此外,以身份识别决定最终的责任归属。物流电商平台经营者根据其在履行物流运输协议中的不同身份,分别承担货运代理人、承运人、平台居间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研讨会上,专家学者畅所欲言,立足各自的行业实践,结合自己的工作领域,针对涉物流电商平台纠纷的理论基础、实务难点、应对措施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对上海海事法院完善涉物流电商平台纠纷案件审理机制、发挥海事司法服务职能、构建良好航运法治环境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殷骏建议,在《审理指南》中增加举证责任分配规定,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比如第10条规定:“物流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平台内经营者应具备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定期核验更新,未尽到前述义务造成相关方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建议可以进一步明确审查、核验、更新等义务中不同主体的责任分配。

  上海律师协会“一带一路”业务研究委员会指派律师邵静姝表示,《审理指南》体现了新形势下物流电商平台的审判精神。和传统物流不同,跨境物流电商往往体现出运输标的小件化、包裹化的特点。跨境出口报关链路更长,对每个环节的操作者身份认定在实践中仍存在困惑。《审理指南》可以根据跨境物流电商出现定制化的新特点,对身份界定、责任主体等做出更明晰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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