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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青春】关于校园欺凌你应该知道的事(一)
日期:2024-12-1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浏览次数:6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观看欺凌过程的学生,包括协助者、附和者、保护者(阻止者)、旁观者四类。围观者的不同角色常伴随着环境、氛围、外部干预力量等的变化而变化。
2.附和者:不直接参与欺凌行为,而是在一旁嬉笑起哄或说一些煽动性的线.保护者:也被称为阻止者。其态度偏向被欺凌者,会采取措施阻止欺凌事件、向老师报告、安慰支持被欺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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