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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与物业有矛盾租户交双份物业费
日期:2024-05-26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浏览次数:67
北闸口镇建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群众求助。租户石女士称,自己向房东和物业交了两份物业费,现要求其中一方返还,均遭到拒绝。
调解员随即向房东和物业公司核实情况。原来,石女士已经向房东缴纳了物业费,但房东之前与物业公司的保洁阿姨发生过矛盾,便一直拖着没有将费用交给物业公司。后来,保洁阿姨上门收费,不知情的石女士只得将“第二份”物业费交给了保洁阿姨,因此缴纳了“双份”物业费。房东得知后,对石女士“擅自”缴纳物业费也存在些许不满,因此拒绝将未上缴的那份物业费返还给石女士。
调解员协调物业公司负责人和保洁阿姨,带着相关收据前往房东家中。调解员首先向房东释法说理,告知其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随后,调解员引导保洁阿姨与房东站在对方的角度彼此谅解,放下心中的隔阂。最终,房东与保洁阿姨握手言和,房东将物业费上缴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把先前收取的物业费返还给租户,一场纠纷就此化解。(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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